點痣卻差點“毀容”,深圳坪山調解員巧妙化解“美麗糾紛”
讀創/深圳商報記者 張瑋瑋 通訊員 司新宣 陳南華 劉曉光
點痣不僅沒有帶來美麗,還差點讓自己毀容。這是讓深圳市坪山區的張女士意想不到的事。面對張女士與美容店之間的矛盾糾紛,坪山區人民調解員從情理法多個角度耐心講解分析,幫助雙方當事人理性認識爭議點,最終化解了這樁美麗糾紛。
12月9日16時許,張女士到坪山區龍田街道轄區某個體美容店做面部美容點痣項目消費,店老板陳女士為其進行了點痣服務,2天后,點痣部位不慎發炎,在與美容店老板陳女士溝通無解后,張女士只好獨自到醫院治療,為此,支付醫療費2000余元。
忍一時越想越氣,退一步越想越虧。12月15日下午,張女士又去陳女士美容店索要賠償,溝通過程中,雙方當事人發生爭執。張女士報警,出警民警將雙方帶到龍田派出所委托人民調解室進行調解。
據了解,張女士就住在陳女士美容店附近,還是熟客,做點痣項目消費后,點痣部位發生感染,雙方就醫療賠償事項產生了糾紛,引起口角爭執。張女士要求對方一次性賠償其誤工費、醫療費、營養費等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4000元。陳女士表示,張女士臉部發炎系沒有按照自己的囑咐7日內不能沾水,因此只同意賠償其2000元醫療費。
調解員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則,提醒雙方當事人應該提出合理、合法的訴求,并結合張女士的訴求給對方解釋了相關的法律法規。
對于張女士及其老公提出的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調解員根據法律有關規定,解釋了該人身損害比較輕微,可以主張1-2天的誤工費。
隨后調解員再次勸導張女士,雙方若調解不成只好走訴訟途徑解決,并幫其分析了調解與訴訟的各種利弊,引導張女士最終接受對方3000元的賠償費用。
接下來,調解員又以背對背調解方式單獨與陳女士溝通,對其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陳女士最終也接受了調解員建議,同意一次性賠償對方3000元費用,雙方達成和解,握手言和。
審讀:譚錄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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